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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公司 vs 迪拜自由區公司:註冊、稅務與銀行全面比較
準備註冊公司?從設立、17%對9%/0%稅率、GST對增值稅、銀行到合規,全面比較新加坡Pte Ltd與迪拜自由區公司,看看哪一個真正適合貴公司。

Key takeaways
- 設立機制差異鮮明: 透過ACRA註冊新加坡公司,政府收費S$315,並須有一名本地居民董事,外加一名公司秘書。
- 在小規模下,新加坡的17%鮮少真是17%: 初創豁免在首三年,每年最多庇護S$125,000的應課稅入息。
- 阿聯酋對首AED 375,000徵0%、其上徵9%(2022年第47號聯邦法令),而滿足每項條件的合資格自由區人士,可就合資格入息達到0%。
- 9%的GST與5%的阿聯酋增值稅,對貿易商運作不同: 從不進入阿聯酋的貨物,完全不屬阿聯酋增值稅範圍。
- 差距在個人稅上拉開: 阿聯酋對薪金或股息不徵稅;新加坡則按累進稅率,就受僱入息向居民個人徵稅。
- 銀行方面,新加坡勝在深度,阿聯酋勝在區域貿易資金流 —— 而在兩地,一間新的貿易公司在戶口開立前,都應預期實實在在的合規盤問。
貴公司正準備註冊公司,而候選名單只剩下兩個:新加坡的私人有限公司,或迪拜的自由區公司。兩個司法管轄區都穩健,都獲得銀行與交易對手的認可,也都花大錢向同一批東主推銷自己。雙方的宣傳都略去了對方的細節 —— 新加坡的常駐董事規定、阿聯酋的實質經營條件,以及隨企業稅之後悄然而至的個人稅單。
本文從五個維度作實務比較:註冊、稅務、間接稅、合規與銀行。文中每一項新加坡數字,都對照過ACRA與IRAS的立場;每一項阿聯酋數字,都以《企業稅法》(2022年第47號聯邦法令)及其實施決定為依據。凡屬指引而非成文法者,我們都會說明。
在新加坡註冊公司,實際上需要甚麼?
註冊一間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(Pte Ltd),透過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在網上辦理,政府收費為S$315 —— 保留名稱S$15,註冊本身S$300。手續齊備的申請,通常付款後不久便獲批;若被轉介另一政府機構審查,則可能需時14至60天不等。
比收費更值得留意的,是架構上的要求:
- 至少一名通常居於新加坡的董事。 可以是新加坡公民、永久居民,或合資格的准證持有人。一名與新加坡毫無連繫的外來東主,無法獨力註冊,必須聘用一名本地名義董事 —— 這是一筆每年重複的開支,也是一段需要仔細考量的管治關係,因為該人背負法定責任,並會要求貴公司作出彌償保證。
- 註冊後六個月內委任一名公司秘書,同樣須通常居於新加坡。
- 一個位於新加坡的註冊辦事處地址,並須在辦公時間內可供聯絡。
- 實繳股本至少S$1。 股本純屬象徵性;無人需要存入真金白銀才能註冊。
- 至少一名股東,個人或法團、本地或外地皆可 —— 在持股層面,100%外資持有完全沒有問題。
所以老實的總結是:新加坡註冊快捷,政府收費低廉,但非居民東主無法獨自完成。常駐董事與公司秘書的規定,意味着從第一天起就要與一間企業服務公司維持長期關係;而那些專業費用 —— 而非那S$315 —— 才是真正的入場成本。
開設迪拜自由區公司又需要甚麼?
迪拜自由區公司,是向自由區管理局本身申請 —— DMCC、JAFZA、IFZA、Meydan以及數十個其他自由區 —— 而非向單一的全國註冊處,並且沒有常駐董事或股東的要求。東主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100%持有該實體,而牌照、租約與註冊,由自由區以一整套方式辦妥。
當中的環節與新加坡不同:
- 選哪個自由區是實實在在的決定,而非例行手續。 各區在許可經營活動、辦公室要求、簽證配額上各有不同,而對貿易商至為關鍵的是:該區是否增值稅下的指定區域,以及該區的制度如何與自由區人士的企業稅規則互相搭接。這個選擇日後難以廉價地推倒重來。
- 一張與經營活動掛鈎的牌照。 貿易、服務與工業牌照各自分開,牌照上的活動清單應與貴公司實際所做的相符。
- 在自由區內的實體落腳點。 入門級有靈活辦公桌,但若貴公司打算申索0%的自由區企業稅率,則區內足夠的實質經營 —— 人員、場地與決策 —— 是一項法律條件(2023年第100號內閣決定第8條),而非可有可無。
- 內置的移民安排。 牌照套餐通常附帶一定名額的居留簽證,東主與員工正是藉此取得阿聯酋居留身份。
成本因自由區、套餐與簽證數目而差異極大,我們刻意不刊出參考數字,因為它們會變動,套餐之間亦鮮能逐項相比。請按貴公司的實際需求索取報價;這是唯一老實的定價方式。至於時間安排,箇中機制已相當成熟 —— 我們在為在阿聯酋設立實體的新加坡公司而寫的60天指南中,逐步走過一套切合實際的排程。
新加坡的17%企業稅,在貴公司的利潤水平下實際如何運作?
新加坡按劃一17%徵收企業利潤稅,但兩套豁免計劃意味着,幾乎沒有一間小公司真的為每一元都付17%。這些寬減向新公司與小公司傾斜,並隨利潤上升而迅速收窄。
初創公司豁免(SUTE) 適用於合資格公司首三個課稅年度:正常應課稅入息首S$100,000的75%獲豁免,其後S$100,000的50%獲豁免。最高庇護額:每年S$125,000的入息。合資格設有條件 —— 在新加坡註冊、該年度為新加坡稅務居民、股東不超過20名且至少一名個人持有10%或以上,而投資控股與物業發展公司則被排除在外。IRAS在申報時自動給予。
部分豁免 適用於其餘所有公司(以及第三年之後的初創公司):首S$10,000的75%獲豁免,其後S$190,000的50%獲豁免。
在三個利潤水平上計一計:
| 應課稅入息 | 新公司(SUTE,首3個課稅年度) | 已成立公司(部分豁免) |
|---|---|---|
| S$200,000 | 豁免S$125,000 → 稅款S$12,750 → 實際約6.4% | 豁免S$102,500 → 稅款S$16,575 → 實際約8.3% |
| S$500,000 | 稅款S$63,750 → 實際約12.8% | 稅款S$67,575 → 實際約13.5% |
| S$1,000,000 | 稅款S$148,750 → 實際約14.9% | 稅款S$152,575 → 實際約15.3% |
規律很清楚。利潤在S$200,000時,新加坡是個中單位數的司法管轄區。到了S$100萬,貴公司已逼近完整的17%,豁免也淪為零頭。我們在新加坡的17%對阿聯酋貿易公司稅務中,更深入地剖析這個交叉點。
還有一項新加坡特點值得點名:一間在新加坡經營業務的公司,其貿易利潤自第一年起就在當地課稅。沒有零稅階。
阿聯酋企業稅如何比較 —— 而0%何時才是真的?
根據2022年第47號聯邦法令,阿聯酋企業稅為:應課稅入息首AED 375,000徵0%,其上徵9%。每間公司都必須按聯邦稅務局FTA本身的時間表登記,並於財政年度結束後九個月內申報。這是任何阿聯酋公司 —— 無論自由區或內陸 —— 在考慮任何特別制度之前的基本情形。
用同樣的方式計一計。一間賺取應課稅入息AED 1,000,000的阿聯酋公司,就AED 625,000繳9% —— AED 56,250,實際稅率約5.6%。到AED 2,000,000時,實際約7.3%。9%的邊際稅率是上限;其上並無附加費,亦無州或酋長國層面的稅疊加其上。
接着是自由區制度。合資格自由區人士(QFZP) 就合資格入息繳0% —— 但那些條件是累加的,而且毫不留情,而這正是註冊宣傳冊的樂觀態度造成真正傷害之處。對貿易業務而言,最清晰的示例是第三港貿易:FTA的自由區指南(CTGFZP1)第82例 —— 標題為「在阿聯酋境外分銷貨物或物料(公海銷售或第三港貿易)」 —— 結論是,一間指定區域公司售貨予外地轉售商、貨物從不進入阿聯酋,「正在從事合資格活動」,並就該入息賺取0%。要令這個立場成立,以下各項必須全部為真:
- 公司坐落於指定區域 —— 而非任何自由區 —— 並持有自由區管理局的書面確認,因為企業稅的自由區名單並不公開。
- 區內具備真實的實質經營:人員、場地與決策皆在該處(2023年第100號內閣決定第8條)。
- 貿易商持有貨物所有權,而客戶有文件證明為轉售商或加工商 —— 絕非最終消費者,絕非自然人。
- 任何確實進入阿聯酋的貨物,均取道該指定區域。
- 不合資格收入維持於收入的5%或AED 500萬兩者之較低者以下(即微量豁免門檻)。
- 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—— 根據2025年第84號部長決定,對每一名QFZP均屬強制。
- 符合法令第34至36條下的轉讓定價合規。
一旦違反任何條件,《企業稅法》本身 —— 2022年第47號聯邦法令第18(2)條 —— 便會取消該課稅期以及其後四個課稅期的QFZP身份:即五個課稅期重回9%。合資格活動的規則本身,如今載於2025年第229號部長決定,它取代了2023年第265號部長決定,並追溯至2023年6月1日生效。而第82例的立場依賴FTA指引,具說服力但並非具約束力的法律:剩餘風險是低,而非零,任何據此行事者都應把這份檔案妥善保存。
我們與東主慣用的框架是:條件真正成立時繳0%;而即使退一步到9%,也大約是新加坡17%招牌稅率的一半。針對貿易業務的完整比較,載於我們的支柱文章阿聯酋 vs 新加坡貿易公司。
大型集團,兩地都須留意的一點。 合併收入在前四年中有兩年達到或超過7.5億歐元的跨國集團,在兩地都面對15%的最低稅:新加坡制定了支柱二規則,而阿聯酋的本地最低補足稅,根據2024年第142號內閣決定,適用於2025年1月1日起的財政年度。低於這個門檻 —— 而本頁幾乎每一位讀者都落在其下 —— 兩套制度都碰不到貴公司。
至於貴公司支付給自己的那筆錢,稅又如何?
阿聯酋對薪金不徵個人所得稅,對股息亦不徵稅,其對股息、利息與特許權使用費的本地預扣稅率為0%;新加坡則按累進稅率,就受僱入息向稅務居民個人徵稅。這是大多數註冊比較埋沒的一條線,而對一位東主兼經營者而言,它往往比企業稅率的差別更重。
把它當作層層相疊的整體來想。一位迪拜居民、擁有一間阿聯酋公司的東主,企業稅按0%/9%繳付,然後提取薪金與股息,再無個人稅這一層。一位新加坡居民東主則先付企業稅單,再就薪金繳個人稅(在新加坡的單層制下,由已課稅利潤派發的股息不再徵稅 —— 在股息這一環,這確是新加坡的一個實在優勢,但薪金這一環則須全額課稅)。我們沒有在此重列新加坡的個人稅階,因為它們呈階梯狀,並取決於各項寬減;撇開它們,結構性的一點仍然成立:一個司法管轄區有個人所得稅,另一個沒有。
一位打算繼續住在第三國的東主,會徹底改變這個分析 —— 其居住國關於受控外國公司與個人居籍的規則,通常會佔主導。這是一個視乎事實的問題,也正是應該在註冊之前、而非之後尋求意見的那類事情。
9%的GST對5%的增值稅:對貿易公司而言哪個更重?
新加坡按9%徵收商品及服務稅GST(自2024年1月1日起的稅率),應課稅營業額超過S$100萬即須強制登記;阿聯酋則根據2017年第8號聯邦法令按5%徵收增值稅,居民的強制登記門檻為AED 375,000。不過對大多數跨境貿易商而言,值得玩味的比較不在稅率 —— 而在甚麼落在各自的稅網之外。
新加坡GST。 貨物出口與國際服務屬零稅率,所以出口貿易商收0%,但一旦超過門檻仍須登記(或自願登記,以收回進項GST)並提交申報表。即使付予IRAS的淨現金額很小,那套合規機器照樣運轉。
阿聯酋增值稅。 從不進入阿聯酋的貨物,完全不屬增值稅範圍 —— 不是零稅率,而是徹底在範圍之外。一宗第三港貿易(在馬來西亞買入、售予肯尼亞、貨物從不觸及阿聯酋土地)根本就不是一宗阿聯酋供應,而只有在貨物確實跨越阿聯酋邊境時,一般才需要海關編碼。實際處於指定區域內的貨物,則按《執行條例》第51條自成一套規則。反方向有一個值得點出的陷阱:一間在阿聯酋作出應課稅供應的非居民企業,其登記門檻為零 —— AED 375,000的緩衝只屬於居民。我們在GST對阿聯酋增值稅:給新加坡貿易商中,站在貿易商角度逐項比較這兩套制度。
對一本純離岸的貿易賬簿而言,阿聯酋的「範圍之外」處理,在行政上比新加坡的零稅率更輕:沒有東西要收,而在許多情形下也沒有東西要登記。對一盤售入本國市場的生意而言,兩套制度都照常咬人 —— 新加坡9%,阿聯酋5%。
兩地的每年合規各是甚麼樣子?
兩個司法管轄區都要求實實在在的每年合規,兩者都不是報一次就了事的旗幟。以下是一間私人貿易公司的老實對照:
| 責任 | 新加坡Pte Ltd | 迪拜自由區公司 |
|---|---|---|
| 企業稅登記 | 隨註冊自動辦妥;預估應課稅入息ECI須於財政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提交 | 向FTA登記;財政年度結束後9個月內申報(2022年第47號聯邦法令) |
| 每年報稅表 | Form C-S / Form C,須於翌年11月30日前提交 | 企業稅報稅表,財政年度結束後9個月 |
| 股東周年大會 | 財政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(私人公司在若干情況下可豁免) | 按自由區公司規例 |
| 周年申報表 / 牌照 | ACRA周年申報表,財政年度結束後7個月內 | 每年向自由區管理局續牌 |
| 審計 | 若屬「小型公司」則獲豁免:三項中符合兩項 —— 收入≤S$1,000萬、資產≤S$1,000萬、僱員≤50人,且連續兩個財政年度;屬集團者另加集團測試 | 每一名QFZP均須經審計財務報表(2025年第84號部長決定);其餘按自由區規則 |
| 間接稅申報 | 已登記則提交GST申報表(應課稅營業額>S$100萬須強制登記) | 已登記則提交增值稅申報表(居民門檻AED 375,000;非居民為零) |
| 轉讓定價 | 新加坡有本身的轉讓定價制度(此處不細述) | 公平交易原則(第34條);相聯者交易超過AED 4,000萬須提交披露表格;收入超過AED 2億或集團AED 31.5億須備主體檔案/本地檔案(2023年第97號部長決定) |
| 常設高級人員 | 常駐董事+常駐公司秘書,恆常皆須 | 無常駐高級人員的要求 |
有兩處不對稱值得強調。第一,新加坡的小型公司審計豁免相當寬鬆 —— 一間賬目乾淨的小貿易商,可能永遠不需要審計 —— 而任何申索0%制度的阿聯酋自由區公司,則必須年年審計,毫無例外。第二,新加坡的合規日程更密(ECI、Form C-S、周年大會、周年申報表,已登記者再加GST),但每一項申報都成熟、網上化而可預期。阿聯酋的日程較短卻較年輕:企業稅是2023年才起步的制度,而諸如自由區規則等立場,仍在由部長決定不斷細化 —— 這正是為何在當地,書面確認與當年度意見更為要緊。
若0%的申索在貴公司的路線圖上,請在簽下一份撐不起它的靈活辦公桌租約之前,先讀阿聯酋自由區實質經營要求。
公司最終會在哪裏開到銀行戶口?
新加坡擁有亞洲其中一個最深厚的商業銀行市場,而阿聯酋的銀行則在海灣、非洲與南亞的貿易資金流上實力雄厚;在兩地,一間由非居民持有、剛註冊的貿易公司,在戶口開立之前,都應預期一次實實在在的合規審查。兩個司法管轄區都已不再僅憑一紙註冊證書就派發戶口。
憑實務經驗我們可以這樣說 —— 而我們把它標明為經驗,而非任何銀行公開的承諾:兩座城市的銀行想要同一份檔案。公司由誰持有、東主住在哪裏、貨物是甚麼、交易對手是誰,以及這些資金流為何在商業上說得通。一位手握現有合約、供應商有名有姓、故事連貫的貿易商,在哪座城市都開得到戶口;一間掛名辦公室實體,配上一套含糊的「一般貿易」說辭,在兩地都舉步維艱。新加坡的優勢在於廣度 —— 機構更多、產品更多、多幣種基建成熟。阿聯酋的優勢,在於其銀行就活在許多貿易商實際打拼的走廊之內:迪拉姆、通往南亞與非洲的匯款通道,以及經常經手第三港貿易檔案的客戶經理。我們在給新加坡持有公司的迪拜銀行開戶中談得更深。
時間長短因銀行與檔案質素而異,我們不會給貴公司報一個日數,因為任何我們報出的數字,都只是一則被打扮成事實的軼事。
主要來源:本比較中每項主張的依據
| 主張 | 所規管者 | 來源 |
|---|---|---|
| 首AED 375,000徵0%、其上徵9%;按FTA時間表登記並於財政年度結束後9個月內申報 | 阿聯酋企業稅基本稅率與期限 | 2022年第47號聯邦法令 |
| 指定區域公司向外地轉售商作公海銷售/第三港貿易=合資格活動,徵0% | QFZP對離岸貿易的處理 | FTA指南CTGFZP1第82例(指引,不具約束力) |
| 實質經營:區內的人員、場地、決策 | QFZP資格 | 2023年第100號內閣決定第8條 |
| 每一名QFZP均須經審計財務報表 | 自由區審計要求 | 2025年第84號部長決定 |
| QFZP違規=該期加其後四期喪失身份 | 未達條件的後果 | 2022年第47號聯邦法令第18(2)條 |
| 合資格/被排除活動規則;自2023年6月1日起取代2023年第265號部長決定 | 合資格活動的範圍 | 2025年第229號部長決定 |
| 從不進入阿聯酋的貨物不屬增值稅範圍;區內貨物的指定區域規則 | 阿聯酋增值稅地域範圍 | 2017年第8號聯邦法令(經修訂);執行條例第51條 |
| 轉讓定價公平交易;相聯者交易>AED 4,000萬須披露;收入>AED 2億須備主體/本地檔案 | 阿聯酋轉讓定價 | 2022年第47號聯邦法令第34至36條;2023年第97號部長決定 |
| 對7.5億歐元以上集團徵15%最低稅 | 阿聯酋本地最低補足稅DMTT | 2024年第142號內閣決定 |
| 新加坡企業所得稅劃一17%;部分豁免首S$10,000的75%、其後S$190,000的50% | 新加坡企業稅 | IRAS,企業所得稅稅率與豁免計劃 |
| 初創豁免:首S$100,000的75%、其後S$100,000的50%,首3個課稅年度 | 新公司寬減 | IRAS初創稅務豁免計劃(SUTE) |
| 註冊費S$315;常駐董事;6個月內委任秘書;S$1股本 | 新加坡設立要求 | ACRA註冊要求 |
| GST自2024年1月1日起9%;超過S$100萬須強制登記 | 新加坡間接稅 | IRAS GST規則 |
| 小型公司審計豁免:三項測試中符合兩項(S$1,000萬 / S$1,000萬 / 50名僱員) | 新加坡審計寬減 | 新加坡《公司法》小型公司準則 |
| ECI須於財政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;Form C-S/C於11月30日前;周年大會6個月;周年申報表7個月 | 新加坡合規日程 | IRAS與ACRA申報要求 |
上述新加坡數字,已對照IRAS/ACRA截至2026年8月的立場核實;規則會變,行事前應先確認當年度的立場。
關於「免稅」架構的一句老實話
在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,都不存在合法的逃稅這回事。選擇在法律對你課稅較輕之處註冊、在該處建立真實的實質經營、並按公平交易為相聯者交易定價,是合法的稅務架構安排。隱瞞收入、偽造實質經營、把文件倒填日期,或錯誤定價轉讓以轉移利潤,則是逃稅 —— 而新加坡與阿聯酋都會檢控。本頁所述的架構,在事實為真時才行得通:一個實際的辦公室、實際的人作出實際的決定,以及與底下實體貿易相符的文書。一套只有在無人細看時才撐得住的方案,根本算不上架構。
那麼,貴公司應該註冊哪一種公司?
若貴公司的供應商、客戶與人手集中在東南亞與東亞,就在新加坡註冊;若貴公司的貿易貫穿海灣、非洲或南亞 —— 又或利潤將大到足以令實際稅率成為主導 —— 則迪拜自由區的方案通常更強。把分界線直白地畫出來:
新加坡適合貴公司,當:
- 貴公司的營運落腳點確實在亞洲,而你或一位夥伴會親身駐守當地 —— 常駐董事的規定便不再是成本,反成一項優勢。
- 貴公司頭幾年的利潤會落在數十萬的低位,SUTE把實際稅率拉到6至8%的區間。
- 貴公司看重亞洲最深厚的銀行與資本市場門路,或投資者期望一個新加坡控股架構。
- 免審計的合規生活對貴公司要緊,而貴公司會維持在小型公司測試之內。
迪拜自由區公司適合貴公司,當:
- 貴公司想要100%持有、沒有常駐高級人員的要求,而你並不住在這兩個國家中的任何一個。
- 你(或關鍵人物)會真的搬遷 —— 薪金與股息的零個人稅,只有在取得阿聯酋居留身份時才兌現,而簽證隨牌照而來。
- 貴公司的賬簿屬第三港或區域貿易,QFZP的0%能真正成立;又或即使退到9%,也勝過貴公司在新加坡的實際稅率。
- 貴公司的增長軌跡,會把利潤推過新加坡豁免不再要緊的那一點。
而有時答案是兩者兼備 —— 一間新加坡實體管亞洲的賬,一間阿聯酋實體管海灣—非洲的賬,兩者之間妥善做好轉讓定價。那是一套較重的架構,只有在真正的交易量下才值回成本;在踏出那一步之前,先看支柱比較阿聯酋 vs 新加坡貿易公司。
落實之前,先談一談
我們是一間顧問公司。本頁沒有任何內容是對貴公司事實的承諾 —— 稅務結果取決於貴公司的貨物往哪裏走、人員坐在哪裏,以及文件呈現甚麼,兩位持有相同牌照的貿易商,可能落在截然不同的位置。我們能做的,是在貴公司於任何一個註冊處花錢之前,把貴公司的實際資金流對照兩套制度作圖,標出一項0%的申索在哪裏經得起、或經不起審視,並把註冊排程好,使銀行與實質經營在牌照下來時已準備就緒。
我們的商業設立顧問服務,涵蓋司法管轄區選擇、自由區篩選、企業稅與增值稅登記,以及那份令自由區立場站得住腳的實質經營檔案。在WhatsApp與我們聯絡:+971 54 794 9327,或預約一次顧問諮詢 —— 帶上貴公司的貿易資金流,我們會逐一為你講解每套制度如何處理它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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